梦境联合运营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梦境公司所有。梦境联合运营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注册协议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联合运营商需要完全同意注册协议以及相关规定并且完成注册,通过审核后,才能成为梦境联合运营商。
为了确保梦境联合运营的质量和信誉,我们将按照本注册协议审核所有申请加入梦境联合运营商的客户。
如果违反以下注册协议,我们可能会停止对运营商的网站提供服务和/或禁用梦境联合运营商的帐户。如果您的帐户被禁用,则无法进一步使用梦境联合运营提供的服务。
请注意,我们可能随时更改我们的注册协议和政策,您申请并注册成为梦境联合运营商,并持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您同意遵守我们在此处发布的最新的注册协议和政策的规定。
一、申请资格
本注册协议中所指的梦境联合运营商,是指下述符合要求的网站、软件所有人:
1.1 个人网站、软件:其所有人应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
1.2 商业网站、软件:商业网站、软件是指除个人网站、个人软件之外的,从事商务行为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机构等所拥有的网站。商业网站的所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实体、组织机构。
1.3 对网站、软件的要求:梦境联合运营商应保证其向梦境联合运营后台提交的网站已经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许可和批准,有权进行网站、软件的运行和经营。网站、软件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站、软件所进行的市场开拓、推广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网站、软件不得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且不得链接到有以下内容的网页):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站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排版清晰美观;
.单纯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广告页面;
.无论个人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对自己的网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1024×768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1.4 网站的所有人或软件作者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常住地址或办公地址,并具有经常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的能力。
1.5 梦境联合运营商是个人的,应如实提交身份证号码,否则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分成收入。
1.6 对于被梦境联合运营暂时停止或者永久终止帐户的会员,梦境联合运营不再提供其系列服务。
1.1 个人网站、软件:其所有人应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
1.2 商业网站、软件:商业网站、软件是指除个人网站、个人软件之外的,从事商务行为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机构等所拥有的网站。商业网站的所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实体、组织机构。
1.3 对网站、软件的要求:梦境联合运营商应保证其向梦境联合运营后台提交的网站已经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许可和批准,有权进行网站、软件的运行和经营。网站、软件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站、软件所进行的市场开拓、推广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网站、软件不得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且不得链接到有以下内容的网页):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站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排版清晰美观;
.单纯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广告页面;
.无论个人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对自己的网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1024×768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1.4 网站的所有人或软件作者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常住地址或办公地址,并具有经常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的能力。
1.5 梦境联合运营商是个人的,应如实提交身份证号码,否则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分成收入。
1.6 对于被梦境联合运营暂时停止或者永久终止帐户的会员,梦境联合运营不再提供其系列服务。
二、梦境联合运营商注册以及服务投放流程
2.1 审核完成后,该客户即成为梦境联合运营商。运营商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联合运营后台,自行进行代码获取、嵌入等操作,相关介绍请详见梦境联合运营介绍(union.1001m.com)。
2.2 梦境联合运营商自行将获取的代码投放到在自己的网站页面中,通过代码,梦境联合运营后台将记录并统计从该运营商网站注册并登录梦境家园虚拟社区的用户信息及充值数据,该充值数据将作为梦境与运营商结算的依据。(注:此依据不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梦境联合运营商在违反注册协议或者梦境联合运营相关政策时,其结算的依据将会随之改变。)
2.2 梦境联合运营商自行将获取的代码投放到在自己的网站页面中,通过代码,梦境联合运营后台将记录并统计从该运营商网站注册并登录梦境家园虚拟社区的用户信息及充值数据,该充值数据将作为梦境与运营商结算的依据。(注:此依据不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梦境联合运营商在违反注册协议或者梦境联合运营相关政策时,其结算的依据将会随之改变。)
三、梦境联合运营商的权利
3.1 梦境联合运营商在注册登记、得到梦境的确认后正式成为梦境联合运营商,享有梦境联合运营提供的服务。
3.2 梦境联合运营商在不违反注册协议或者梦境联合运营的相关政策时,有权按梦境联合运营支付条款的规定获得梦境联合运营的分成。
3.2 梦境联合运营商在不违反注册协议或者梦境联合运营的相关政策时,有权按梦境联合运营支付条款的规定获得梦境联合运营的分成。
四、梦境联合运营商的义务
4.1 如果梦境联合运营商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网页地址、Email、联系电话、收款人银行信息等,应立刻通过梦境联合运营后台的“更新账户信息”及时更改,如由于运营商资料填写有误而导致的延误梦境与联合运营商的联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运营商自己承担。
4.2 在梦境联合运营商出售网站或进行其他交易时,梦境联合运营帐户不可随同转让、过户或者转售。例如,当某个网站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动时,先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撤消此网站的梦境联合运营帐户,而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新的梦境联合运营帐户。
4.3 梦境联合运营商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由于运营商对自己的帐号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将由联合运营商自己承担。
4.4 梦境联合运营商应该通过正当手段引导浏览者注册并登录梦境家园虚拟社区,而不能采用任何欺骗性质的行为,如联合运营商的不恰当行为造成对梦境用户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梦境将扣减其分成,并追究其责任。
4.5 梦境联合运营商不可擅自修改来自梦境的源代码;未经梦境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梦境的追偿、索赔,梦境有权向联合运营商追偿。梦境有权对代码及代码展现形式进行自主调整,此调整不以通知梦境联合运营商为必要。
4.6 梦境联合运营商有义务根据梦境联合运营的服务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服务做出变更,以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4.2 在梦境联合运营商出售网站或进行其他交易时,梦境联合运营帐户不可随同转让、过户或者转售。例如,当某个网站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动时,先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撤消此网站的梦境联合运营帐户,而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新的梦境联合运营帐户。
4.3 梦境联合运营商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由于运营商对自己的帐号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将由联合运营商自己承担。
4.4 梦境联合运营商应该通过正当手段引导浏览者注册并登录梦境家园虚拟社区,而不能采用任何欺骗性质的行为,如联合运营商的不恰当行为造成对梦境用户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梦境将扣减其分成,并追究其责任。
4.5 梦境联合运营商不可擅自修改来自梦境的源代码;未经梦境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梦境的追偿、索赔,梦境有权向联合运营商追偿。梦境有权对代码及代码展现形式进行自主调整,此调整不以通知梦境联合运营商为必要。
4.6 梦境联合运营商有义务根据梦境联合运营的服务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服务做出变更,以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支付条款
5.1 梦境联合运营商的分成收益将根据“实收款”金额的固定比例来分成。“实收款”是指:从运营商网站注册成为梦境用户的用户在梦境家园的成功充值金额,扣除掉支付渠道的坏账、渠道成本及银行汇款手续费后的实际收入。支付渠道的坏账及渠道成本,根据各支付渠道的实际发生金额来确定。
5.2 梦境现有的支付渠道中,财付通、支付宝、神州行充值卡的充值金额,将按自然月度于次月和运营商进行合作收入的结算;手机钱包、电信ADSL宽带支付的充值金额,将隔月和联合运营商进行合作收入的结算。如梦境增加新的支付渠道,新支付渠道的结算时间将在运营数据查询系统中予以明示。当联合运营商的分成收益金额大于100元时,甲方予以结算。联合运营商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核对上月应得的分成收益金额,若无异议,运营商开具法定有效发票。梦境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将分成收益金额汇款到联合运营商指定的银行帐号。如联合运营商为个人,不能开具上述合法发票,联合运营商应如实提交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金额梦境将作为劳务费以含税金额计算,代扣代缴收款人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汇款手续费后支付给收款人。如联合运营商不能如实提交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分成收入。若联合运营商分成收益金额不足100元,则梦境不予支付,未支付金额将累计到次月一并结算。
5.2 梦境现有的支付渠道中,财付通、支付宝、神州行充值卡的充值金额,将按自然月度于次月和运营商进行合作收入的结算;手机钱包、电信ADSL宽带支付的充值金额,将隔月和联合运营商进行合作收入的结算。如梦境增加新的支付渠道,新支付渠道的结算时间将在运营数据查询系统中予以明示。当联合运营商的分成收益金额大于100元时,甲方予以结算。联合运营商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核对上月应得的分成收益金额,若无异议,运营商开具法定有效发票。梦境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将分成收益金额汇款到联合运营商指定的银行帐号。如联合运营商为个人,不能开具上述合法发票,联合运营商应如实提交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金额梦境将作为劳务费以含税金额计算,代扣代缴收款人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及汇款手续费后支付给收款人。如联合运营商不能如实提交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分成收入。若联合运营商分成收益金额不足100元,则梦境不予支付,未支付金额将累计到次月一并结算。
六、违约责任
6.1 如在梦境联合运营商网站中发现有违规的内容,梦境将暂停或终止与运营商的合作。
6.2 梦境联合运营商的不恰当行为,对梦境及梦境用户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有可能会对梦境及梦境用户造成利益上的损害的,梦境可暂停或终止运营商的账户,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3 梦境联合运营商承诺其向梦境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一旦梦境发现联合运营商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联合运营商的帐户,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4 梦境联合运营商若违反本注册协议,则梦境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违约的联合运营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梦境带来的所有损失。
6.5 梦境联合运营商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提高收入。一经发现,梦境有权立即取消其联合运营商资格,撤回正在投放的梦境服务,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梦境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联合运营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梦境带来的所有损失。
6.2 梦境联合运营商的不恰当行为,对梦境及梦境用户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有可能会对梦境及梦境用户造成利益上的损害的,梦境可暂停或终止运营商的账户,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3 梦境联合运营商承诺其向梦境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一旦梦境发现联合运营商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联合运营商的帐户,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6.4 梦境联合运营商若违反本注册协议,则梦境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违约的联合运营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梦境带来的所有损失。
6.5 梦境联合运营商严禁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手段提高收入。一经发现,梦境有权立即取消其联合运营商资格,撤回正在投放的梦境服务,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梦境保留进一步追索责任的权利;同时,该联合运营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梦境带来的所有损失。
七、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及服务条款的修改
7.1 梦境特别提请梦境联合运营商注意,梦境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梦境公司拥有随时经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断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修改会公布于梦境联合运营相关页面上,一经公布视为通知。 梦境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梦境公司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梦境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梦境联合运营商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
7.2.1 梦境联合运营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7.2.2 梦境联合运营商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7.2.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7.2.4 其他本公司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梦境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梦境联合运营商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
7.2.1 梦境联合运营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7.2.2 梦境联合运营商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7.2.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7.2.4 其他本公司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八、定义
梦境联合运营各项服务和服务条款、书面协议中涉及到以下词语的,均具以下特定含义:
8.1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8.2 商业秘密:属于双方和(或)其分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8.3 不可抗力:对于因梦境联合运营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梦境联合运营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梦境联合运营不对联合运营商承担任何责任。
8.1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8.2 商业秘密:属于双方和(或)其分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8.3 不可抗力:对于因梦境联合运营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梦境联合运营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梦境联合运营不对联合运营商承担任何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约定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十、最终决定权
梦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对梦境联合运营的注册协议、相关服务政策等内容作即时更改之最终决定权以及解释权。